2名女生同居,产下一女!谁才是亲妈?
厦门一对同性伴侣争夺抚养权。一个负责供卵,一个负责生育,两人都说自己是孩子的妈妈。
到底谁是孩子的母亲?
这起案件成了法院宣判的“全国首例”同性伴侣争夺抚养权的案件。原告小提(化名)起诉称,自己是个单身主义者,一直希望有个孩子,但因身体问题不便生育。
2018年,她与阿美(化名)相识,对方了解她的情况后表示愿意帮助代孕。
2025年3月
小提联系了某生殖服务机构后,两人多次到医院进行前期检查、治疗,为接受试管助孕做准备。
不久后
小提通过医学手段取卵,与购买的案外人的精子培育出胚胎。
五天后
该胚胎被移植到阿美体内,阿美怀孕。
2025年12月
阿美在厦门某医院产下一女婴。
2025年2月
阿美将孩子抱走,并将孩子登记为其女儿,表示之后不再让小提接触孩子。
真相:双方系同性伴侣关系,无证据表明存在代孕协议
根据小提与阿美之间的微信聊天内容可以确定,丫丫的孕育方式系双方在恋爱期间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决定,小提亦无证据证明其与阿美存在代孕协议。
经查,原被告双方均确认:形成丫丫胚胎的卵子是小提的,精子是购买的。丫丫系双方通过辅助生殖技术将上述卵子和精子结合后由阿美孕育分娩。而且丫丫自出生至2025年2月26日由双方共同照顾,之后由阿美带离住处,并与阿美共同生活至今。
2025年5月9日,小提曾向湖里法院申请对其与丫丫之间是否存在亲子血缘关系进行鉴定,但是遭到阿美的拒绝。
针对小提的亲子鉴定申请,阿美表示,双方已对丫丫的出生方式进行了确认,其亦认可形成丫丫胚胎的卵子系小提提供,没有进行鉴定的必要;孩子尚且年幼,且与她共同居住在外地,也无法配合进行鉴定。
判决:无法证明小提与孩子具有血缘关系
湖里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小提并无证据证明其系丫丫的母亲,其要求丫丫由其抚养,既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也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本案中,虽然双方均确认丫丫系以小提的卵子与购买的精子培育成受精卵后,由阿美孕育分娩。但是,在无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能仅以双方确认或仅因丫丫具有小提的基因信息,就认定其与小提存在法律上的亲子关系。
因此,法院判决认为,小提诉求确认其与丫丫存在亲子关系,于理不合、于法无据。所以,针对小提的诉讼请求,法院均不予支持。
判决还指出,因为丫丫系由阿美孕育分娩,出生医学证明载明丫丫其母亲为阿美,孩子出生后亦一直由阿美照顾,现未满周岁仍需母乳喂养,法庭判决由阿美抚养符合法律规定且有利于丫丫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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